发布日期:2025-07-20 00:58 点击次数:109

我国首个以“银发经济”命名的政策性文件《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》(国办发【2024】1号)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坚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,促进事业产业协同,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、标准化、集群化、品牌化发展,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,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、安享幸福晚年,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在国家政策和资金大力引导和支持下,银发经济即将迎来快速发展。现阶段养老设施建设、适老康养产品研发、适老化改造等都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参与。房地产设计及技术从业者可利用行业30多年研发设计建造的丰富经验快速转型抓住以下这8个康养产业方向投身国家的康养大产业。
一、发展民生事业,解决急难愁盼
7个关键词:助餐、助老、便民、康复、养老照护、文体、农村养老
(一)扩大老年助餐服务。推动养老机构参与老年助餐配送,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助,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补贴或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。
(二)拓展居家助老服务。鼓励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,支持社区助浴点、流动助浴车、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,鼓励生活用品代购、家政预约、代收代缴、挂号取药等服务。
(三)发展社区便民服务。建设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,鼓励商场、超市等开设老年专区或便捷窗口,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,推动物流配送、智能快递柜、蔬菜直通车等进社区。
(四)优化老年健康服务。加快建设康复医院、护理院(中心、站),鼓励医疗机构通将康复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,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。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,发展老年病、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。
(五)完善养老照护服务。引导地方对养老机构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,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力度,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建设、资源共享。建立居家、社区、机构养老之间的服务转介衔接机制。
(六)丰富老年文体服务。
(七)提升农村养老服务。探索“公司(社会组织)+农户+合作社”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。
二、扩大产品供给,提升质量水平
6个关键词:经营主体、产业集群、行业组织、品牌化、高标准、供给渠道
(八)培育银发经济经营主体。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,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结合主责主业积极拓展银发经济相关业务。
(九)推进产业集群发展。在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、成渝等区域,规划布局10个左右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。
(十)提升行业组织效能。鼓励依法成立银发经济领域社会组织,支持企业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等组建产业合作平台或联合体,深化产业研究、资源整合、行业自律。加强公共数据共享,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。
(十一)推动品牌化发展。
(十二)开展高标准领航行动。在养老服务、文化和旅游、老年用品、适老化改造、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。对自主研发、技术领先、市场认可的产品,优先纳入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。
(十三)拓宽消费供给渠道。
三、聚焦多样化需求,培育潜力产业
7个关键词:产品创新、智慧养老、康复器具、抗衰老、养老金融、旅游服务、适老改造
(十四)强化老年用品创新。加强适老化研发设计,开发功能性老年产品,实施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,重点开发应用适老化日用产品和老年休闲陪护产品。引导车辆生产企业研发符合国家技术标准、适应老年人无障碍出行需求的车型。
(十五)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。完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,推进智能设备在居家、社区、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,发展健康管理类、养老监护类、心理慰藉类智能产品,推广应用智能护理机器人、家庭服务机器人、智能防走失终端等智能设备。鼓励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,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展示体验。
(十六)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。
(十七)发展抗衰老产业。
(十八)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。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,提供养老财务规划、资金管理等服务。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,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。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,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,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、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。
(十九)拓展旅游服务业态。完善老少同乐、家庭友好的酒店、民宿等服务设施,鼓励开发家庭同游旅游产品。推出一批老年旅游发展典型案例,拓展推广怀旧游、青春游等主题产品。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,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。
(二十)推进适老化改造。推进公共空间、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,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,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、家庭配备智能安全监护设备。开展数字适老化能力提升工程,推进互联网应用改造,保留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线下服务。
四、强化要素保障,优化发展环境
6个关键词:科技创新、用地保障、金融支持、人才培养、数据要素、打击诈骗
(二十一)加强科技创新应用。
(二十二)完善用地用房保障。新建居住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.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,老旧小区要因地制宜补足配齐。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。支持利用闲置商业、办公、工业、仓储等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。
(二十三)强化财政金融支持。
(二十四)推进人才队伍建设。支持和引导普通高校、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和社会需求增设银发经济相关专业,合理确定老年学、药学、养老服务、健康服务、护理等专业招生规模。鼓励开展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评价,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。
(二十五)健全数据要素支撑。
(二十六)打击涉老诈骗行为。